2015年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更新时间:2021-01-13 12:52:26 来源:学校网站
-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 2、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13所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名单
-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
-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测试设点申请表
- 一、报名
- 1、报名条件
- 2、报名办法
- 3、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类专业可不编制来源计划。除上述两类情况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各省属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在《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 4、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及计划、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
- 5、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自治区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所有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考,参加自治区统考并获得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参加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校考。凡自治区统考涉及到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招生均应直接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它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也可在区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自治区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校考应于2015年春节后举行,3月底前完成。校考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学校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须按学校公布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 6、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于1月30日前完成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的信息汇总整理,并向招生院校提供包括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成绩等内容的网上查询服务。网址为: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
- 7、校考应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招生院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区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校考;其余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如有特殊要求确需跨省来我区设点组织校考的,须经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同意并报本校主管部门备案。
- 8、需在我区设置艺术类专业测试考点进行校考的区外本科高校,应书面向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并于2014年12月30日前报送专业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施考办法。考点统一安排在新疆师范大学,考试时间:2月26日-3月7日。校考期间,各高校应接受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未经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同意而在我区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的,其专业考试成绩一律不予认可。
- 9、未在我区设点进行校考的区内外高校的校考应于春节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校考合格标准由招生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招生院校负责通知考生校考成绩,发放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发放数量原则上按与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4:1的比例发放。严禁以最低分并列分数人数较多等理由,超过计划数4倍发放合格证书。
- 10、各招生院校须于4月10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及专业考试成绩按《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见附件3)要求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电子版发送-YYJ7616@163.com,纸介质文档加盖公章后与电子版光盘一同寄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普招科。对因招生院校报送数据不及时或内容不准确而影响了考生正常投档或录取的情况,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 11、区外高校也可直接认可新疆艺术学院、新疆师范大学等区内外本科艺术院校(专业)的相关专业考试成绩,但必须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在本校的招生简章中说明。
- 12、艺术类专业考试应参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考务规定及违规处罚办法执行。专业考试试题须通过组织命题专家组或建立题库等形式命制,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刷和保管须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执行。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委的管理,选聘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优秀高校艺术类专业教师或专业团体的业务骨干担任评委,并建立由权威性专家和教师组成的专业考试仲裁小组,评委及仲裁小组成员名单应参照机密级事项管理。
- 13、评卷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阅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视唱、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须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试过程重要环节要有视频及文字记录,考试结果要有成绩,考生专业考试试卷(或视频资料)须保留1年,以备复查。
- 14、美术类专业考生,获得《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若院校在自治区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则考生还须获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美术类本科专业志愿和高职(专科)专业志愿;获得《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高职(专科)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志愿。
- 15、音乐类专业考生,获得《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音乐类相关专业统考专业合格证》(若院校在自治区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则考生还须获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音乐类专业志愿。
- 16、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如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它批次非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填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并参加全国统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考试。
- 17、各高校在我区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 18、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并须在本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前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它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 19、各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三种模式,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时,可按文化课成绩或专业成绩或文化、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安排录取,高校须将艺术类专业录取模式写入本校招生章程中,同时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
- 20、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本科一批次录取前录取;艺术类三本专业安排在与普通本科二批次同时进行,普通本科三批次前录取;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安排在普通本科三批次录取结束后、高职(专科)第一批次前录取。艺术类招生计划未完成时,征集志愿进行补充。
- 21、对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将专业考试合格且经备案的全部考生的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告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第一志愿招生院校须将全部合格考生按事先公布的招生简章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并于7月4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
- 22、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按照考生志愿,对文化课成绩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全部投档,招生院校必须在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对在疆编制艺术类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 23、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 24、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3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36号令)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组织校考的高校,凡在考试过程中违反政策规定和程序,或因重大疏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下一年度在疆组织考试的资格,并商其主管部门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在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替考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及高考各科成绩,并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高考1-3年的处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
- 25、要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艺考培训活动,严禁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是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各类各级学校为各艺术类影视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
- 26、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和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选派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廉洁自律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艺术类招生政策,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做到严格执行政策,程序规范严谨,责任落实到位,工作不出纰漏。
- 27、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普招科联系方式
- 28、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处联系方式
- 二、计划编制
- 三、招生简章
- 四、考试
- 五、填报志愿
- 六、录取
- 七、其它
- 一、以下31所高等学校按照关于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 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 二、以下13所高等学校的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招生委员会,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各有关普通高等学校:
为做好我区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并结合自治区实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和有关普通高等高校,要深入贯彻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切实加强对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按照当前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中艺术学门类专业规范统考工作。认真组织部署招生考试工作,科学合理制订专业考试办法、评判标准,确保试(答)卷安全,严格考试管理,严肃考风考纪,加大专业考试过程的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力度,增强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判工作的客观公正。加大对专业考试考场条件建设,运用现代化管理技术和手段,对考生考试过程实行实时视频监控,全程记录考生考试情况。进一步落实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重要环节、重要岗位的监督,确保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公平、规范、安全、有序。
我区2015年在全区范围内对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组织统一考试,其它艺术类专业由于暂不具备条件,不组织统考。美术类专业统考现场报名确认时间为2014年12月18日-19日,考试时间为 12月20日;音乐类专业统考现场报名确认时间为2015年1月12日-13日,考试时间为 1月15日-19日,具体办法按照《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的通知》(新招委〔2014〕18 号)执行。
附件: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
2、 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及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13所艺术类本科专业院校名单
3、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
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测试设点申请表
附件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
招生办法
一、报名
1、报名条件
符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考报名条件者均可报考。
2、报名办法
所有报考普通高等学校(含区内和区外)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凭所在中学的介绍信和二代身份证到当地招办现场电子摄像(须考生本人到场)并领取印有该考生报名序号、身份证号等信息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特长生)专业考试报考证》(以下简称《报考证》)。考生须持《报考证》和二代身份证才能参加院校组织的艺术类专业报名和考试。
二、计划编制
3、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可不编制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以下简称来源计划);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非美术类本科艺术类专业可不编制来源计划。除上述两类情况外,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各省属高校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含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须编制招生来源计划,由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在《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
三、招生简章
4、招生院校要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制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并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其内容应包括学校办学类型、专业考试科目及要求、学校专业考试时间及地点、年度招生范围及计划、录取规则、学费标准等。
四、考试
5、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自治区统考”)和招生院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所有报考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自治区统考,参加自治区统考并获得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参加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校考。凡自治区统考涉及到的美术类、音乐类专业,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招生均应直接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学校不再组织校考;其它艺术类本科专业可直接使用自治区统考成绩,也可在区统考合格考生范围内组织校考。自治区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由学校组织校考,校考应于2015年春节后举行,3月底前完成。校考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由学校以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考生须按学校公布的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6、自治区招生办公室于1月30日前完成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专业统考合格考生的信息汇总整理,并向招生院校提供包括自治区美术类、音乐类统考合格考生名单、成绩等内容的网上查询服务。网址为:新疆招生网:http://www.xjzk.gov.cn。
7、校考应由学校招生管理部门组织实施,招生院校下设的二级学院(系)不得自行设点组织校考。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跨省设点组织校考;民办高校、独立学院及高职(专科)院校只能在本校所在地组织区统考未涉及到的专业校考;其余本科院校原则上只在本校所在地设点组织校考,如有特殊要求确需跨省来我区设点组织校考的,须经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同意并报本校主管部门备案。
8、需在我区设置艺术类专业测试考点进行校考的区外本科高校,应书面向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并于2014年12月30日前报送专业考试时间、考试科目和施考办法。考点统一安排在新疆师范大学,考试时间:2月26日-3月7日。校考期间,各高校应接受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的指导和监督。未经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同意而在我区自行组织专业测试的,其专业考试成绩一律不予认可。
9、未在我区设点进行校考的区内外高校的校考应于春节后进行,3月底前结束。校考合格标准由招生院校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和要求自行确定。招生院校负责通知考生校考成绩,发放本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合格证书发放数量原则上按与本校相应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4:1的比例发放。严禁以最低分并列分数人数较多等理由,超过计划数4倍发放合格证书。
10、各招生院校须于4月10日前将校考合格考生名单及专业考试成绩按《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见附件3)要求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YYJ7616@163.com,纸介质文档加盖公章后与电子版光盘一同寄送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普招科。对因招生院校报送数据不及时或内容不准确而影响了考生正常投档或录取的情况,遗留问题由院校负责解释和处理。
11、区外高校也可直接认可新疆艺术学院、新疆师范大学等区内外本科艺术院校(专业)的相关专业考试成绩,但必须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并在本校的招生简章中说明。
获准在自治区统考合格生源基础上组织校考的招生院校也可根据自治区统考成绩分布情况直接划定本校的专业合格标准,并于4月10日前向社会公布,作为考生填报志愿的依据。
12、艺术类专业考试应参照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有关考务规定及违规处罚办法执行。专业考试试题须通过组织命题专家组或建立题库等形式命制,试题的命制、试卷的印刷和保管须按照有关保密工作规定执行。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评委的管理,选聘水平高、责任心强的优秀高校艺术类专业教师或专业团体的业务骨干担任评委,并建立由权威性专家和教师组成的专业考试仲裁小组,评委及仲裁小组成员名单应参照机密级事项管理。
13、评卷工作要做到客观、公正、准确,笔试科目须有2人以上独立阅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视唱、演奏、表演等面试科目须组成不少于5人的专家小组进行测评并综合评定最终成绩。考试过程重要环节要有视频及文字记录,考试结果要有成绩,考生专业考试试卷(或视频资料)须保留1年,以备复查。
五、填报志愿
14、美术类专业考生,获得《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若院校在自治区统考本科专业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则考生还须获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美术类本科专业志愿和高职(专科)专业志愿;获得《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高职(专科)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专业)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志愿。
未获得《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专业合格证》或《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美术类专业统考高职(专科)专业合格证》的考生不得填报以自治区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若填报,该志愿无效。
15、音乐类专业考生,获得《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音乐类相关专业统考专业合格证》(若院校在自治区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再组织校考,则考生还须获得校考合格证)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音乐类专业志愿。
未获得《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校音乐类相关专业统考专业合格证》的考生不得填报以自治区统考成绩作为录取依据的艺术院校(专业)志愿;若填报,该志愿无效。
其他艺术类专业考生,获得校考合格证方可填报相关艺术院校艺术类专业志愿。
16、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如兼报除提前录取批次外的其它批次非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在网上报名时必须选择填报文史类或理工类并参加全国统考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的考试。
六、录取
17、各高校在我区录取的艺术类专业考生须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书。
18、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专业分数线和文化考试录取控制分数线,并须在本校网站上公布,录取前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的艺术类专科专业及其它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拟录取的考生,其文化课成绩必须达到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划定的相应录取控制分数线。
19、各高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三种模式,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成绩均合格时,可按文化课成绩或专业成绩或文化、专业成绩各占一定比例安排录取,高校须将艺术类专业录取模式写入本校招生章程中,同时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备案。
20、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工作安排在普通本科一批次录取前录取;艺术类三本专业安排在与普通本科二批次同时进行,普通本科三批次前录取;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安排在普通本科三批次录取结束后、高职(专科)第一批次前录取。艺术类招生计划未完成时,征集志愿进行补充。
21、对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自治区招生办公室将专业考试合格且经备案的全部考生的高考文化考试成绩告知考生第一志愿报考院校。第一志愿招生院校须将全部合格考生按事先公布的招生简章中确定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并于7月4日前将拟录取结果报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核准备案。
22、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按照考生志愿,对文化课成绩在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全部投档,招生院校必须在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投放的考生电子档案范围内,按事先公布的录取规则择优录取。对在疆编制艺术类分专业招生计划的院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不得拒录符合本校录取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
七、其它
23、按照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不得转入其他专业学习。
24、对在考试中被认定为违规的考生及工作人员,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第33号令)、《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第36号令)和教育部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对组织校考的高校,凡在考试过程中违反政策规定和程序,或因重大疏漏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一经查实,取消其下一年度在疆组织考试的资格,并商其主管部门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对在统考或校考中被认定为作弊、提供虚假身份证明材料取得资格、替考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当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及高考各科成绩,并视情节轻重,同时给予暂停高考1至3年的处理;考生违规事实记入其高考诚信电子档案;已被录取进入高等学校学习的,由相关高等学校取消其学籍。
25、要采取有力措施清理艺考培训活动,严禁工作人员、教职工尤其是专业教师,单独、联合或委托举办高考艺术类应试培训、推广活动,严禁各类各级学校为各艺术类影视培训机构提供场所或设施。
26、各地、州、市招生委员会和各招生院校要加强对艺术类专业考试工作的组织领导,选派责任心强、作风严谨、廉洁自律的同志负责此项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艺术类招生政策,增强工作透明度,切实做到严格执行政策,程序规范严谨,责任落实到位,工作不出纰漏。
27、自治区招生办公室普招科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南昌路456号
邮政编码:830000 联系人:俞永江
联系电话:0991-8750000
传 真:0991-8752302 邮 箱:YYJ7616@163.com
28、新疆师范大学学生处联系方式
邮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医路19号
邮政编码:830054
联系电话:0991-4332596 传真:0991-4312920
联系人:孙宁
附件2:
教育部学生司《关于做好2010年部分高等学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09]35号)中所列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的13所高等学校的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名单。
一、以下31所高等学校按照关于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中央戏剧学院 中央美术学院
中央音乐学院 中国音乐学院
北京电影学院 北京舞蹈学院
中国戏曲学院 天津音乐学院
天津美术学院 鲁迅美术学院
沈阳音乐学院 吉林艺术学院
上海音乐学院 上海戏剧学院
南京艺术学院 中国美术学院
景德镇陶瓷学院 山东艺术学院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 湖北美术学院
武汉音乐学院 广州美术学院
星海音乐学院 广西艺术学院
四川美术学院 四川音乐学院
云南艺术学院 西安美术学院
西安音乐学院 新疆艺术学院
解放军艺术学院
二、以下13所高等学校的有关艺术类本科专业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办法执行:
清华大学 中国传媒大学
中央民族大学 东华大学
江南大学 北京服装学院
北京印刷学院(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天津工业大学 上海视觉艺术学院
苏州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浙江传媒学院(仅限播音与主持艺术、广播电视编导、摄影、录音艺术等4个艺术类本科专业)
浙江理工大学(仅限艺术设计本科专业)
内蒙古大学(仅限音乐表演、表演、音乐学等3个本科专业)
附件3: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考试
合格考生信息备案数据库结构
文件名:(学校代码)+YS.DBF 院校联系人: 联系电话:
编号 |
信息项名称 |
类型 |
宽度 |
信息项含义 |
信息项目说明 |
1 |
BMXH |
C |
11 |
报名序号 |
由我区统一编制 |
2 |
XM |
C |
24 |
姓名 |
字间不空,左对齐,缺字用半角??表示 |
3 |
XBDM |
C |
1 |
性别代码 |
1男,2女 |
4 |
SFZH |
C |
18 |
身份证号 |
左对齐,不允许为空 |
5 |
BYXXMC |
C |
20 |
毕业学校名称 |
考生高中毕业学校名称 |
6 |
YXDM |
C |
5 |
院校代码 |
专业考试学校代码,采用部标 |
7 |
YXMC |
C |
40 |
院校名称 |
专业考试学校名称,采用部标 |
8 |
CCDM |
C |
1 |
层次代码 |
1本科,2高职(专科) |
9 |
ZYDM |
C |
6 |
专业代码 |
考生报考专业代码,采用部标 |
10 |
ZYMC |
C |
30 |
专业名称 |
考生报考专业名称,采用部标 |
11 |
STKKM |
C |
30 |
省级统考科目 |
省级统考科目名称 |
12 |
STKCSF |
|
7,3 |
省级统考测试分 |
生源省专业考试成绩 |
13 |
YXKSKM |
C |
30 |
院校考试科目 |
院校考试科目名称 |
14 |
YXSKCSF |
|
7,3 |
院校术科测试分 |
院校专业考试成绩 |
15 |
YXZYMC |
|
4 |
院校专业名次 |
院校专业成绩排名 |
16 |
YXKSDD |
C |
30 |
院校考试地点 |
院校专业考试地点 |
17 |
BZ |
C |
60 |
备注 |
其他说明内容 |
附件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
测试设点申请表
院校代码 |
|
院校名称 |
|
办学层次 |
|
拟招生计划 |
|
院校 概况
|
|
||
测试 专业
|
|
||
|
|||
|
|||
|
|||
|
|||
|
|||
备注 |
|
院校联系人: 联系电话: 手机:
原标题:2015年关于做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
喀什大学
喀什师范学院是一所多民族、多学科、多形式的高等师范院校,是新疆南疆唯一的一所高等师范院校,也是祖国最西部的大学。 学院的前身是新疆喀什师范专科学校。1962年建校,1978年8月,学校升格为本科院校,更名为喀什师范学院。2003年6月,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核,学院获得硕士学位授权单位资格,开始承担硕士研究生培养任务。从建校到1979年底的17年间,学院是自
关注度排名
-
新疆排行:
51
-
喀什排行:
6
大学招生
招生信息
- [研究生招生] 2021年喀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 [研究生招生] 2020年新疆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初试成绩查询
- [研究生招生] 2020年喀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复核公告
- [研究生招生] 2020年喀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考生须知
- [研究生招生] 2020年喀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 [研究生招生] 2020年喀什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常见问题解答
- [研究生招生] 2020年喀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 [招生专业] 2020年喀什大学高等学历继续教育拟招生专业情况汇总表
- [研究生招生] 2020年喀什大学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 [研究生招生] 2018年喀什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批次及日程安排
开设专业
- 2021年江西生物科技职业学院江西省面向贫困地区定向招生招生计划
- 2021年玉溪农业职业技术学院高职对口中职招生招生计划及收费标准
- 2021年上海济光职业技术学院新生开学通知适合用于上海自主招生三校生注册地点
- 2016年烟台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山东省招生计划
- 2020年中央民族大学贵州省招生计划
- 2019年桂林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高职扩招第二阶段招生计划
- 2016年天津中医药大学在天津市理工一批A招生第一志愿率:100%
- 2016年萧山卫生中等专业学校萧山教学点招生简章护理本科报名地址与联系方式
- 2021年汕头外语外贸学校牛津业余通用英语业余商务英语课程招生简章春学习时间、课程长度及上课地点
- 2021年天津市高等医学专科学校春季高职自主招生我校在接到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核准备案的录取考生名单后寄发录
- 2020年江苏省常州化工学校招生章程江苏省单独招生综合素质测试费
- 2020年城固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秋季招生计划
- 没有参加高考有高中毕业证,可以在新疆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报考五年制(专科)大专计划和普通中专招生计划吗
- 2021年北京大学在江苏省的招生计划
- 2017年河南省制药职工中等专业学校一年制中专年制职业中专招生简章
- 2017年北京农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以上条款若与教育部、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相关文件不符,以后
- 2015年三亚学院上海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表及志愿信息输入月23日-25日相关考生网上填报“综合评价”批次志愿
- 2013年四川水利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若单独招生计划未能完成,则将未完成的计划转为面向四川省的普通高考类招生计划
- 2011年河南省建筑工程学校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河南省打击招生考试诈骗活动办公室举报电话:0371-68101612
- 2015年天津师范大学艺术类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的服装表演招生计划拟在山东省公布的预计计划基础上适当增加
- 2018年三明市高级技工学校秋季明市高级技工学校招生计划(中职部)
- 2021年陕西能源职业技术学院联合办学订单式委培招生简章陕西麟北煤业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其他
- 2021年湖北第二师范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湖北省新生入学资格审查
- 桂林航天工业高等专科学校2020年招生广西考生录取分数线
- 2021年怀宁县中等专业学校(怀宁县职业技术学校)秋季招生计划
- 2011年辽宁文化艺术学校成人专科起点本科招生简章艺术设计联系方式
- 2021年汕头外语外贸学校牛津业余通用英语业余商务英语课程招生简章春报名时间和收费标准
- 2021年连云港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简章之就业保障冠名班
- 2021年江苏省新闻出版学校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江学院五年一贯制高职“专转本”招生简章
- 山东蓝翔技校招生简章
- 2011年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招生简章山东省外有关美术统考成绩的使用办法,录取时按生源省份规定执行
- 2015年上海工商外国语职业学院上海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子供はお父さんにほめられました
- 2010年重庆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分数线重庆大学舞蹈联招考点
- 2010年山东煤炭卫生学校秋季即日起开始报名。9月上旬报到入学,(招生计划有限请抓紧时间报名)
- 2014年广州工程技术职业学院自主招生教育部“西藏班”对口中职学校自主招生计划(不含在广东省自主招生计划内)
- 2018年西安汽车科技职业学院综合评价本章程未尽事宜以国家教育部及陕西省有关招生政策规定为准,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 2015年广东碧桂园职业学院招生简章江西省是着力于校园文化建设,营造良好的校园文化育人氛围
- 2013年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单独招生招已取得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含对口招生考试)报名资格的考生
- 2021年唐山师范学院山东省艺术类招生计划
- 2021年江苏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江苏省招收对象及报考条件
- 2020年中央民族大学天津市招生计划
- 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高级技工学校招生计划
- 2019年上海中侨职业技术学院上海市普通高校第二次高职扩招招生计划及说明
- 2017年上海行健职业学院上海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章程本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收费标准
- 2017年上海工商信息学校普通中专招生计划
- 2021年北京市密云县职业学校成人业余大专班级招生简章北京高校联合电子商务
- 2014年上海市工商外国语学校上海市专科层次依法自主招生适用对象
- 2021年常德财经学校湖南省成人高校招生“专科起点升本科”上线考生须向报考学校提交本人国民教育系列高等
- 2021年赤峰农牧学校春季招生简章相应教学系电子信息工程系(见简章)
- 2020年武汉警官职业学院中专部招生简章高职专科安全防范技术
- 2012年浙江长征职业技术学院在河南招生的普通高校招生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
- 广东省财政职业技术学校成人学历教育招生简章面向社本中心网址
- 2016年云南艺术学院文华学院招生简章山东省音乐表演(演唱、中国乐器演奏、键盘演奏、管弦打击乐演奏)
- 2014年上海中医药大学艺术特长生招生上海市学生艺术团民乐一团、二团、三团、各少年宫可集体报名
- 2018年南京师范大学本科生招生章程(面向江苏省考生)招生计划
- 2015年滁州学院对口招生简章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获得县级及以上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的考生,总分加10分;
- 2021年安徽师范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招生简章面向安徽省外考生初试(100分)
- 2020年运城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第二阶段高职扩招分专业招生计划及学费标准
- 2020年晋中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
- 大理州财贸学校(大理州财校)五年制大专(联合办学)招生计划
- 2018年广东省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单独招生考试广东茂名幼儿师范专科学校考点考务考务工作日程安排表
- 2019年四川科技职业学院招生考试报合订本刊登位川科技职业学院川招生计划在四川省招生考试报合订本位置如下
- 2016年河南省建筑工程学校单独考试招生招生专业、招生计划
- 2021年宁波市成人教育学校学历教育公告浙江省成人高校招生报名与志愿填报办法
- 2021年安康高新中等职业学校安康经贸职业学校春季现代远程教育本招生简章在执行过程中,如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台新政策,学校和学
- 2021年珠海技师学院年制预备技师招生计划
- 2021年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校省教育考试院江苏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与设计类音乐类考试科目和分值
- 2014年铁岭市信息工程学校中职一年制专业招生简章中职学习一年圆你大学梦升学院校
- 2021年贵州省邮电学校高等函授教育招生简章贵州站报考重庆邮电大学高等函授的成人考生,只参加国家规定的统
- 2021年徐州机电工程高等职业学校江苏省春季招生春季新生开学时间、报到地点、上课地点一览表
- 2018年北京舞蹈学院全国舞蹈教师创编与美育研修班招生简章上海第七期课程特色
- 2016年西北工业大学研究生优秀生源暑期西北工业大学生命学科研究生优秀生源暑期学校招生简章
- 2013年滨州医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滨州医学院招生计划通过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学校招生简章、学校网站等形式向考生公布
- 齐齐哈尔高等师范专科学校云南省招生分数优先原则。在投档比例内,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合格考生,总分
- 2014年河南省体育运动学校招生简章中专下载并填写考生思想品德考察表(网站可下载),并加盖毕业学校印章
- 2014年云南技师学院秋季招生简章代码530T拨打电话与联系报名,招生联系电话
- 2020年安徽师范大学校考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面向安徽省考生工艺美术专业考试
- 2021年上海戏剧学院本科新疆定向培养生招生计划及专业
- 2019年平凉理工中等专业学校(泾川县职业教育中心)招生计划
- 2019年北京市新媒体技师学院<imgsrc="https://www.qqje.com/images/zs20191/E4951E8CDB03A0627F3DD019840EE66A.png"2.png"=""title="招生简章
- 2016年达州远航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简章直升机商照飞行员定制班具备良好的英语书写及口语表达基础
- 2017年山东工艺美术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山东省内高考志愿填报
- 2017年郑州测绘学校河南省对口升学单独招生对口升学
- 2017年上海电子工业学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招生计划表
- 2021年厦门工商旅游学校招生计划
- 2021年山东工业技师学院山东电力三公司定向就业班招生在校培训时间
- 2021年上海市交通学校成人中专招生简章全日制报名方式
- 2021年惠州卫生学校中职招生根据教育部、卫生部及广东省有关文件要求,报读我校医学类、药学
- 2021年江苏信息职业技术学校招生章程江苏省对文科类、理科类专业,除历史、物理以外的另一门选测科目,无论考生
- 2021年山东煤炭卫生学校山东煤炭卫校有招生计划的地市
- 2021年贵州省邮电学校高等函授教育招生简章贵州站贵州站招生类别层次及专业设置与学费学制等
- 2016年北京培黎职业学院北京市自主招生报到程序
- 2017年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黑龙江省专业对口升学招生计划调增后志愿填报顺延输入文化课准考证号、密码及验证码,进入网报系统
- 2018年安徽文达信息工程学院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计划和考试
- 2015年北京大学校本部成人高等学历教育招生北京大学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邮政编码:100871
- 2014年三明市技工学校大专明市高级技工学校大专招生简章